冷旋壓封頭守則
1本標準規定了冷旋壓兩步法生產壓力容器、鍋爐及常壓容器封頭的坯料準備、坯料處理、壓鼓、翻邊、封頭終熱處理等制造要求及檢驗方法等。
2.引用標準GB150—1998鋼制壓力容器JB/T4746—2002。
3.基本要求
3.1冷旋壓壓力容器封頭需符合《壓力容器技術檢察規程》和GB150及有關圖樣和工藝文件的規定。
3.2適用冷旋壓封頭的材料為碳素鋼、低合金鋼及奧氏體不銹鋼等伸長率δ≥18%的金屬材料。
4技術內容可旋壓的封頭類別及坯料展開尺寸見表1。
5坯料準備
5.1制作封頭所用材料應持有符合有關標準的質量證明文件,對于壓力容器及低溫容器用封頭,其板材應符合GB150—1998或JB4732—1995規定外及圖樣和工藝文件要求,還應符合圖樣或訂貨技術協議的要求。
5.2表面及坯料加工端面不得有斑痕、裂紋夾層及毛刺等缺陷。
5.3拼板的對口錯邊量b(見圖1)不得大于鋼板厚度δs的10%,且不大于1.5㎜。拼接復合鋼板的對口錯邊量b(見圖2)不大于鋼板復
厚度的3%,且不大于1㎜。
5.4封頭制造單位應按質量證明書對鋼板進行驗收, 時還應進行復驗,如無鋼材生產單位的 鋼材質量證明書,則應按《壓力容器技術檢察規程》(1994)的有關規定。
5.5坯板及焊縫修磨
5.5.1下料后的坯板周邊應進行修磨,周邊應平滑,一般不得有大于1㎜的凸凹尖角。
5.5.2拼板后的焊縫熔渣及兩側飛濺物 干凈。焊縫的加強高 修磨到與母材齊平。
5.5.3修磨后板材與焊縫表面, 缺陷或機械損傷后,厚度不得小于封頭成型后所允許的小厚度。
5.5.4坯板合格后,應找出 并作標記。
5.6錐形封頭翻邊前需在小端或中部加工藝板。
6坯料處理
6.拼焊接板能產生焊接應力,冷成型時易脆裂,故對低合金鋼拼焊板坯需進行工藝性應力退火處理。
6.2除另有規定外,奧氏體不銹鋼的封頭板坯可不進行處理。
7壓鼓
7.1封頭壓鼓在 壓鼓機和 操作機上進行,當封頭直徑小于φ1400㎜時,可用手工配合壓鼓。